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应如何举报?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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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? 答: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二是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三是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恶势力;四是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;五是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六是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机场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七是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八是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九是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十是组织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;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 问: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应如何举报? 答:举报方式公布如下: 举 报 电 话 110或0533—2134991 (区公安分局) 0533-4198826 (区纪委) 0533-4163688 (区扫黑办) 信件邮寄地址 博山区西过境路刑侦大队扫黑办 博山区中心路112号中共博山区纪委信访室 博山区中心路34号博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电 子 邮 箱 bsgafj@163.com(区公安分局) jw4110111@163.com(区纪委) bsqshb@163.com (区扫黑办) 通过本平台“博山公安”官方微信公众号,在对话窗口直接留言线索进行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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